在建筑项目竣工阶段,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安全、合规的关键环节。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自然排烟窗(口)有限面积、开启角度等那些事。
1、消防验收相关政策文件
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2023-8-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,2023-10-30实施)
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》(2024-4-08建科规[2024]3号)
2、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应满足储烟仓厚度的需求
3、自然排烟现场验收常见问题:
验收依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第4.3.5条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,自然排烟窗(口)开启的有效面积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°的悬窗时,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;当采用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°时,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。
2 )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°的平开窗时,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算:当采用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°时,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竖向投影面积计算。
3)当采用推拉窗时,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;
4)当采用百叶窗时,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面积计算:
5)当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,其面积可按窗的1/2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,且不应大于窗面积:
6)当平推窗设置在外墙时,其面积可按窗的1/4周长与平推距离乘积计算,且不应大于窗面积。
4.现场自然排烟窗(口)设置还需要符合下列规定
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第4.3.3条、第4.6.3条的要求。